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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4一周人资微讯

2017-03-24 17:20:38


一周人资微讯.jpg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示54家部委人才中介机构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部对54家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6年度报告的有关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这是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首次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人社部: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可“留职不停薪”

近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3、失业保险降费率开始落地 企业和职工负担将减轻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近日,山东等地率先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随着失业保险费率的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会得到减轻。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的待遇。

4、北京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5、上海4月1日实施调整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保办法

3月20日,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后,新被征地人员和已经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将整体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待遇也将有所提高。4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后,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实施新的综合性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帮助其就业和进入职工社会保险;对处于养老年龄段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或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6、深圳市取消晚育假十五天

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废止。

7、深圳事业单位将给职工买工伤保险,费用由财政拨付

深圳市人社局和市财委近日联合发出“深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8、江苏:启动实施6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计划遴选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00项,以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目前立项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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